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在购买好后,办理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①盖章的申请表;
②房屋买卖合同;
③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④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⑤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⑥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⑦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⑧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⑨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有当地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4、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7、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8、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另外,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