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就是用以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筑房屋用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集体组织申请,但是不得超出法定的标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宅基地确权每户多少平方米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行为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审判实践中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转让,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应当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有效,驳回当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诉讼请求。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第五,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在决定退房退款时,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以及各方的过错责任大小,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转让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
宅基地使用主体仅限于农民,不得向城镇居民出售,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3)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4)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宅基地确权每户多少平方米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