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6-19 13: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作为遗嘱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是什么含义,就是在财产所有者生前立下的财产分配的文书。当然在遗嘱的时候会有多种的形式,这些形式也决定了遗嘱在继承方面,不同的形式是有不用遗嘱继承也不一样的。那么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如果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前往公证处办理的,也可要求公证机关拍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2、自书遗嘱:这种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亲笔书写的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这种遗嘱应当全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由于近年来家用打印设施的增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但是打印遗嘱引起的纠纷非常多,打印遗嘱到底算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认定不一。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自书遗嘱还是不用打印,亲笔全文书写为好。

  3、代书遗嘱:如果遗嘱人因病或者不识字不能书写遗嘱,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代书遗嘱必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众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形式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也不建议采用,因为存在着被剪辑或者篡改的可能性。随着科技的发展,目前要做的话,一般是录音录像同步进行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做此类遗嘱,对录音录像的源文件一定要保存好。

  5、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以及遗嘱继承的特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规定,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 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
遗嘱继承有什么规定?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继承法中的遗嘱形式,遗嘱形式有哪些
遗产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当然是可以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解决
遗嘱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具备以下要素的遗嘱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玉树房产继承找律师打官司收多少
房产继承律师费怎么收取,并没有全国统一性的收费标准。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
带我再婚,户口迁走。原来父亲名下的房子我还有继承权吗?
您好,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且父亲的父母均已去世,那么在子女放弃继承权后,母亲是可以完全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待母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后
不赡养老人是否继承遗产,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赡养老人原则上也有遗产继承权,但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