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的解决办法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融资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出租人卖下租赁物,再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对出租人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的解决办法有:
1.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
2.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融资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找法网提醒您,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
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而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并由出卖人对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不是由出租人维修,而是由承租人来维修的。
4.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缴纳保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之处。保险费是由承租人承担的,该费用可列入租金总额,也可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