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并没有哪一个效力高,哪个效力低的问题,两者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并且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借条与欠条哪个受保护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在法律上,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1、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2、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
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6月25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在法律上,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条与欠条哪个受保护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