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致,有证据证明是同一个人的,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最好是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欠款人不同意的,要收集证人证词,欠款的原因等证据。
借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致,如果能够证实欠款人实际上就是与身份证的人是同一个人,借条是有效的。不过,由于该借条有瑕疵,容易引起纠纷,建议当事人找欠款人改正一下借条,或者重新写一张借条,如果欠款人不同意,就要尽早收集材料和证据,预防万一,譬如证人证词、欠款原因、用途和去向,签名人等等。
借条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几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全称;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同时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找法网提醒您,借条没有写利息不可以要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