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也就是犯罪分子,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假释,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在狱中表现良好才有申请假释的可能性。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服刑假释条件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主体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对屡教不改和泛暴力性质的罪犯除外。因为其犯罪性质恶劣,不应予以假释,假释的主体具有一定性。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享有被假释的机会。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并且表现良好,有悔过之心的重大表现,积极改过,才有可能被假释。
2、被假释的前提是积极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假释作为一种鼓励犯罪人员积极改造的刑事制度,其目的在于鼓励罪犯积极改过自新,不再危害社会。所以被假释的前提是深刻自省,比较深入透彻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用实际行动证明自身的改错觉悟以及不再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如:首先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服从法律的制裁,坦白从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监狱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参加改造活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社会知识,并且服务与社会,为自身曾犯下的错误赎罪;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并且造福于人民大众。
3、服刑人员要在服役期间。被假释的条件成立于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换句话说,不是说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翻译人员,就可以获得假释的机会。所有的改过自新,都是在接受教育改造之后才会形成的所以服务人员的假释必须是在服役开始一段时间后,而不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立刻采取。为维护人民法律严肃性和法院判决的稳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85条有关司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复议人员,若要获得假释,需再辅以一定的时间之后当具备上述条件之后,优秀的服务人员将会方可申请,若被判为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须在复印后13年才能提出申请。
除非因国家需求的特殊情况,才能够提前获得假释。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灵活性。当然,重要的是如果复印人员要想得到假释的机会,就必须好好表现,好好接受教育,这样监狱的执行人员还会根据服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请减刑或假释的请求,并递交书面申请书,俗称《提请假释申请书》,其中包括以书面形式表述这名服役人员有重大表现,并附带改过自新的相关的具体材料证明。在法院受理申请之后会进行审查,用通过组合议庭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审理相关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役人员,法院会判出减刑或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罪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服刑人员假释的条件是主体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役人员,且被假释的前提是积极改过自新、服刑人员要在服役期间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服刑假释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