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和减刑这两种制度,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说,无疑是重新回到社会或者减少刑期尽快回归社会的最好机会。获得假释和减刑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假释后可以减刑吗?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假释后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得减刑,除特殊情形外,其假释的考验期也不得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一下条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一次,而且负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践行后发现有新罪或者漏罪的,不影响已经做出的减刑裁定。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理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假释后可以减刑吗”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假释后一般不得减刑,除特殊情形外,但减刑后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可以假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