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招人不喜欢招女员,因为结了婚没有生过孩子的女员工,接下来会遇到一系列怀孕生子、休产假的事情。那么,全国各地的产假时间规定,是什么?产假可以跟其他假一起休吗?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产假为128天,即98天+30天。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产假再增加3个月,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
黑龙江、甘肃则明确了产假总天数为180天。
“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产假天数中占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个省份的产假均为158天。
陕西产假也是158天,但参加孕前检查的可增加10天产假,剖宫产的增加15天,因此陕西女职工最长可休假183天。
福建产假天数为158天,最多能休180天。
广东计生条例修订后,女职工产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一般来说,产假可以跟其他假一起休。不过最好向人力资源部了解清楚当地的产假政策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还包括你能够申请的与产假一起休的本年度其他假期(如探亲假、年假等),以确定你生产后可以休假的确切天数,并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以便他们可以在接到你休假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你的产假多少天,并为你办理相关手续。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行,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因此,产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么可以得知,全国各地的产假时间,“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产假天数中占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个省份的产假均为158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产假为128天,即98天+30天。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