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行政复议的人应该都知道,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是多久呢?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选择复议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网上申请。
4、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其他事项: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分情况告知申请人:
第一种是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第二种是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第三种是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属于该机关受理,应当告知申 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的相关知识,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都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也可以超过这个时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