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行政复议是一种很有效的手段,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可以有效的减轻我们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处罚。那么对于行政复议来说,应该怎么样去进行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复议申请撤回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般情况下,说明理由即可撤回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另外需要注意,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
(一)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二)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三)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四)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撤回材料的相关内容,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行政复议有可能不通过。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