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不服的公安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以书面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满足有明确的复议请求,事实依据等条件。
对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对不作为申请复议,应提交本人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且所申请事项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的必要证据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为了解决这种强弱不平衡造成的不公正问题,国家制定了一批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实施管理,理应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