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私人之间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民间借贷也逐渐增多。那么,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欠条中是否必须要约定还款期限?
很多人面对熟人向自己借钱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在确定的时间内还款,那么如果欠条中没有约定确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有权在何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履行时须给借款人一定的准备期间。
因此,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借钱给熟人时确实不好意思约定期限,对方可以随时还款,如果自己想要对方在某个时间还款,可以提前一段合理期限催告对方还款。
2、借款时抵押房产证是否起到抵押效果?
民间借贷纠纷中经常会涉及抵押担保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方用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不生效的,最后借款人无法还钱,房屋根本无法执行。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的抵押经登记方能生效,很多人以为拿着房产证就有保障了,其实必须要去办理他项权证才有保障。
3、是否必须要在借据上写明利息?
熟人之间金钱往来往往只口头约定利息,并没有在借据上写明,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利息究竟如何认定呢?此《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同时在司法实践法院审理过程中,也很难举证双方已经口头约定利息了,此种情形下视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将作为无息借款处理。
4、借钱的时候使用现金支付好不好?
民间借贷往来中律师建议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而且最好要用本人的身份证的账户,理由是这样可以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留下证据,避免证据缺失带来的损失,更加有效地保障了自己的合法债权。
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