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婚姻的一个程序期间来说,婚姻程序期间如果存在出轨的这种行为,往往需要保留相应的出轨的证据,例如说一些录音或者是录像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出轨证据,那么出轨证据的一个判断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内出轨证据的判断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一)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二)证据收集。
能够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到的,一定尽力收集;注意保证证据的原始状态,切忌弄巧成拙,自欺欺人;不要相信所谓的调查公司,他们大多是收钱之后不办事,也办不了事。取得证据之后,最好转移保管,可以考虑交由律师保管。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手段的合法性以及证据的有效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为你判断,也可以把证据到公证机关公证,提高效力。以免你收集的证据无效,法院不采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内出轨证据的判断标准的相关内容,对于证据来说,获得相应的证据可以有利于自身。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