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棚户区里面不仅住着一些老居民,还住着来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这些人员繁多,也是个体商户比较多的地方,如果遇到棚户区拆迁改造,个体商户如何补偿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棚户区改造个体商户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
2、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新的政策中,将允许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仅可为国有企业的限制。
1、与征收方协商,虽然对方比较强势,也知道协商成功的概率比较小,但只要有一点点协商的机会,我们都应该要牢牢的抓住,尽可能的争取合理补偿。
2、如果与征收方就补偿一事没有协商成功时,可申请裁决。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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