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对重婚立案会怎样取证

更新时间:2019-09-17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们知道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婚姻关系中,发现另一半触犯刑法,犯了重婚罪。当然这种任何触犯法律行为在定罪之前都是需要依据证据,重婚罪也不例外。那么公安部门对重婚立案会怎样取证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公安部门对重婚立案会怎样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公安部门对重婚立案会怎样取证

  二、重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三、重婚罪量刑标准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安部门对重婚立案会怎样取证、重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以及重婚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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