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的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限期为十年,续展的期限自上一次商标有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可分为以下几种:
1.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最常用的商标,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挑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记,又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
2.服务商标
用以标志和区别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的商标。
3.集体商标
以团体、协会、其他组织的名义,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为组织成员的标志。
4.证明商标
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因此,商标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