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1-02 08: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商标侵权主要是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在我国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商标侵权的行为种类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6、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两种商标的特殊侵权行为

  1、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2、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

  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因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的几种行为,这给了商标使用人一定的可预见性,给法官的裁判定了一个范围。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首先要确定合法注册的商标的权利范围,其次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最后把前两者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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