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烟酒属于暴利行业,所以实践中非法经营烟酒的现象是很常见的,当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有些人对非法经营罪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非法经营烟酒罪量刑标准。
案情介绍:
2019年6月24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在长安区韵达快递公司疑似有4件假烟。经烟草局执法人员对快递的追查,发现接货人林某,当场查获快递为4件软中华卷烟,每件25条,共计100条;现场还发现林某存放烟卷的仓库有硬中华卷烟52条、南京雨花石卷烟45条、冬虫夏草和润卷烟17条、硬盒黄鹤楼卷烟54条、南京煊赫门卷烟27条、南京九五卷烟5条、软盒芙蓉王卷烟2条、软盒黄鹤楼1916卷烟3条等8个品种205条卷烟。经核查:上述两批卷烟,共计9个品种、305条,经烟草局部核价标值为:192770元。林某自2019年2月份以来,通过其老乡“地道蛇”,分四次从广州购进上述假冒烟卷,在西安销售。林某并未在烟草局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
案例分析:
本案中林某未经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等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制品且属于假冒卷烟,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后林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经营烟酒罪量刑标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通过上述案例相信我们对非法经营烟草的量刑标准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具体怎么量刑则需要结合案情来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