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终止和法人解散的区别是,法人终止的事由有很多,法人解散是法人终止的事由之一。法人终止的原因还有被依法撤销的,被宣告破产的,约定的终止事项发生的等。
法人终止和法人解散的区别是:法人的终止事由有很多,而法人解散,只是其中的一个终止事由。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1.依法被撤销;
2.解散;
3.依法宣告破产;
4.其他原因。
终止后的法人,不能再以法人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
法人终止需要清算,大致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找法网提醒,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法人终止后债务要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