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上年十七岁的情况下在一家饭店做假期工,在工作中期帮企业配送,骑摩托车碰伤了一位非机动车,交警大队判我承担全部责任。那时候企业出了2万,我们家出了三万多。对伤员开展了医治,2020年17岁,伤员对
更新时间:2020-12-15 09:38:47
问题描述:
我还在上年十七岁的情况下在一家饭店做假期工,在工作中期帮
企业配送,骑摩托车碰伤了一位
非机动车,交警大队判我承担全部责任。那时候企业出了2万,我们家出了三万多。对伤员开展了医治,2020年17岁,伤员对我与企业开展了上告。规定,赔付二十万花费,该笔花费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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