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必须考虑孩子的成长,无论自己是否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都不能逃脱对孩子教育的责任。那么如果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之一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
1. 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 起诉方式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一般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流程的相关内容,包括孩子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变更程序和为了变更需要做的准备。若还有其他更复杂的问题,欢迎登入找法网官方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