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不动产权的生活问题,大家一定是有遇到过的,对于不动产,大家一般都是知道它的定义的,但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去哪办理?大家就可能不是那么熟悉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
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
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
(一)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三)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一)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二)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三)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四)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办理不动产证是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
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可以帮助自己节省时间。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去哪办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