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程序是,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附送有关书件。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注册商标的转让方式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程序是: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注册商标的转让方式有: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商标不得转让: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6.商标受让人在商标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其转让注册可能导致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