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4-03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公司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白白的等了那么久,最后商标注册不成功,然后又选择转让商标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是什么?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

  一、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

  商标转让公证即是商标转让过程中,必备的一个环节,主要由商标局对应的地方公证机构,对商标转让行为进行公证,严谨而具有法律效应,商标公证过户,商标局人员会更方便的对商标进行转让审核,未进行公证的商标,往往风险性更高。

  商标拥有者注册商标后,商标具有专属权,由注册人拥有商标,而注册人是可以对商标进行转让的,转让商标的时候可以办理公证,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商标转让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到商标出让人所在地或者商标受让人所在地的公证办理商标转让的公证。

  二、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大致有以下几点:

  1、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商标转让后的期限以及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商标交易_商标转让_专利转让
你好,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
商标转让专业商标转让交易平台
你好,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
公证处商标转让协议模板
你好,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朋友将商标有偿转让给我??装让协议私下已经写好 商标转让已经提交国家商标总局??商标总局要求我们做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
商标转让公证怎么办理
你好,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权属证明到公证处去办理。
商标转让公证流程
你好,如果商标是在你与前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的,那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离婚时未对商标这项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人员要求您前妻前来做公证笔录是正当的
商标转让公证书
你好,如果乙公司已经将商标转让给甲公司并且签订了相应的协议,则乙公司无权将商标要回。
商标转让怎么公证
需要办理商标转让登记,不是简单地公证
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怎么鉴定?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用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认定商业秘密应当符合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行为
一般有如下几种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1、直接侵权行为,即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或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
如果复制他人出版物但是不进行销售违法吗
销售非法出版物,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