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权利时,要求将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申请人在原申请提出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在某段时限内可以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分案的条件有:
1.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
2.分案申请的内容
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应当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或者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3.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它们的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例如,分案前原申请有A、B两项发明;分案之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A,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保留A;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B,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是B。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申请分案的好处:
1.如果企业需要多个专利,但是技术研发的量并不多,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等到专利下发的审查意见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给予授权时,申请人就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这样既保证了授权率,又保证了申请的量。
2.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
因为专利是通过人工审查的,而个体对技术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那么就很有可能发生审查员多次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多次沟通却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而此时如果提出分案申请的话,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这样的话,等于有了一次重新审查的机会,而因为不同审查员对技术的认知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专利获权的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