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费用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9-06-25 14: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生病住院是我们最不愿意发生的,除了自己身体受到伤害之后,还有一笔不小的开支,因为生病带来的困境。当然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就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相关的支付费用,那么工伤赔偿费用怎么计算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工伤赔偿费用怎么计算

  1、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赔偿费用怎么计算

  2、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3、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4、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护理费

  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6、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9、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2)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赔偿费用怎么计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及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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