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确权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能够维护农民权益,便于管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从发证的意义来说,能够维护农民权益,便于管理,促进城乡发展。从工作原则来说,由政府主导、覆盖面全、稳步推进等原则。发证的范围则是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非集体内成员不能获得合法的登记证明。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