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了自己的目的,绑架他人作人质,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绑架有未遂和既遂两种形态,两者的量刑会有很大的不同,绑架罪也有既遂和未遂之分,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绑架罪的既遂判断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有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两种情况存在。既遂标准在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中应当是有差别的。在绑架罪的基本犯中,应当以是否控制被害人作为既未遂的标准。在出现结果加重的情况下,即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是采用出现结果加重即为既遂,也就是无论是否控制被害人,都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一)注意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线
二者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二)注意绑架罪与以逼取债务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的区别
从犯罪手段上看,二者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也都有财产目的。其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犯罪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是复杂客体,而通过非法拘禁他人索取债务的行为仅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属单一客体;
(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他人是为了向被害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勒索财物或要挟满足其他非法条件,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目的是为了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3)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绑架犯罪侵害的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认为经济条件较好的任何公民或其利害关系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犯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或其利害关系人;
(4)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目的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犯罪行为仅其手段是违法的,目的并不违法,只是为了实现合法的目的采取了非法的手段;
(5)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绑架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大,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的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较小。
(三)要注意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行为的区别
其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而以绑架妇女、儿童为手段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2)犯罪目的不同,绑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而绑架妇女儿童是为了出卖谋利;
(3)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绑架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年龄的公民,不分男女老幼,而以绑架妇女、儿童为手段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不包括其他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绑架罪的既遂判断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构成绑架罪的话,会有相应的一个处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