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犯罪的手段不同、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以及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加重量刑情形包括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找法网提醒您,刑法对于抢劫罪没有数额限制,也就是说,原则上不管抢多少钱都构成本罪。
但是刑法同时也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对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