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公司股东创立的公司,授权委托在其中一人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承担运营,因公司股东有一段时间未立即审批账务,最终发觉运营人虚导致本开支超出五十万元,并挪用资金罪达金额超出一百万元,如今经营人以没法出示开支
更新时间:2020-10-09 20:23:49
问题描述:
三位公司股东创立的公司,授权委托在其中一人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承担运营,因公司股东有一段时间未立即审批账务,最终发觉运营人虚导致本开支超出五十万元,并挪用资金罪达金额超出一百万元,如今经营人以没法出示开支凭证为由回绝查帐,如果有直接证据得话,经营人是不是担负法律依据?我该到人民法院還是到人民检察院申请以挽留企业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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