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为超标电动车也可以界定为机动车,可以适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作出的处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即只要有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
超标电动车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主要理由如下:
存在将超标电动车界定为机动车的空间。根据《刑法》第133条第1款第2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的规定,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见,“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是机动车的特征。电动车虽然在车速和重量上小于汽车等典型机动车,但仍可被上述法律界定所涵盖,超标电动车更是如此。
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找法网提醒您,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显然,危险驾驶罪的构成只需要行为人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即可,因此其属于抽象危险犯。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而具体的缓刑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