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职业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严重过失情节。员工患职业病有赔偿标准,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
职业病职工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业病职工具有法定重大过失情节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患职业病有赔偿标准。找法网提醒您,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业病鉴定需要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