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的条件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的条件是:
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
找法网提醒您,上海市居住证最新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领证。
办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居住证明申请需要的资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