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没有足够现金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其名下的房产来执行,那么,司法拍卖房产税费谁承担?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约为报税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在行为发生地所辖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应当在钱物两清的情况下,买受人才可以取得房产。 拍卖一般都有预展,所以能看到房子是什么样的。现场也有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可以问都有什么费用。
评估费采取前端预收、后端结算的方式收取。
拟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需评估的,由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法院出具的交费通知在5日内向评估机构预交部分评估费,剩余评估费由执行法院执行部门从拍卖、变卖成交或抵偿的价款中优先扣付给评估机构。
预交评估费的收取标准由市高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意见后确定。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低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拍卖成交价、变卖价结算;拍卖成交价、变卖价高于评估价的,评估费按照评估价结算;以物抵债的,评估费按照抵偿价结算。
(一)契税:1-3%【住宅: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90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三套及以上3%;商业:3%】
(二)增值税:5.6%(住宅:满2年免征;非住宅:差额征收8%)
(三)个人所得税:3%(拍卖)
(四)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平米
(五)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税费谁承担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由买方来承担税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