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不同点是,客体不同,暴力程度不同,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的方式不同,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如强迫交易罪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轻伤。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不同点是: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暴力程度不同。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以使用故意杀人的方法,而强迫交易罪的暴力仅限于造成轻伤的范围内。
3.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相威胁;强迫交易的威胁则比较广泛,除了可以杀害、伤害相威胁外,还可以揭发个人隐私、毁坏财产或抓住被害人的某些弱点为把柄相威胁。
4.威胁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是当被害人的面来实行的,一般是用语言或动作来表现,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可以当被害人的面,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来实行,可以用口头语言的方式,也可以用书信等方式来表示。
5.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即时发生暴力的现实可能性,而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可以是当场实现,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才付诸实施。
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规则即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找法网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不考察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既遂。
2.“当场”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现场以及行为人刚离开现场即被他人发现并抓捕的情形。
3.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是:
1.一般判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加重刑,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