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所确立的协议,对此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赔偿的,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多少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计算。
最高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是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房屋买卖双方若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是过低,可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比例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具体是多少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例如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