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年假期间被辞退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法没有规定年假可以休几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年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工休年假期间被辞退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仲裁时效期内从当事人了解或理应了解其支配权被损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直接地规定年假可以休几天,在《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有以下的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找法网提醒您,年假未休即被辞退的补偿为: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