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是一种很常见的项目管理经营方式,发包人把全部经营管理的权利或项目的一部分,发包给承包者,有承包者来使用、收益或完成一定任务的行为。由于现实生活中情况复杂多变,即使承包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也不能完全避免纠纷的产生。有不少当事人在纠纷产生之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那么,怎么确定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在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时,管辖法院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由此可知,只要承包合同中的当事人约定的管辖地法院是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承包合同纠纷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二、承包合同纠纷是涉及下列三类纠纷的,由专属法院管辖,排除约定管辖的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若该承包合同的纠纷影响重大,则视下列情形来确定管辖法院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四、若该承包合同,既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又没触及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时,管辖法院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一般来说,在排除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之后,承包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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