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活动中,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当事人应注意各种案件的诉讼时效,以免过期,那么,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行使权利的;
(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需经法院审查认定是否存在正当理由;
(四)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
若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则是从事故发生的那天开始计算时效时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的事故,例如两车轻微的碰撞,受害人受伤程度轻,财产与精神的也比较损失小,交警一般能够在当场或是5天内制作出事故认定书并且送达给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开始算。
若是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但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例如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更严重的需要后续治疗的,为了方便计算事故发生所导致的损害,诉讼时效则是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是损失确定之日开始算。还存在特殊情况,若是损伤导致当事人伤残的,则诉讼时效是从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
若是及其严重的交通事故,并且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则非常简单,从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事故发生后,为了社会的和谐和减轻法院的工作,交警部门会介入组织双方调解,诉讼时效会推迟。若是双方调解成功,并且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就会依据调解的内容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那诉讼时效就是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开始算。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功,无法制作调解终结书,诉讼时效则是从调解失败之日开始算。也会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但是当事人不履行,那诉讼时效就是从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
生活中普遍存在“暗伤”的情况,即事故发生的当时并未发现损害,在后来经过医院的诊断并且可证明是由交通事故导致的,那诉讼时效是从实际发现伤害的那一天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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