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生在法律中,关于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在提起请求的时候,在超过了时间,就失去了向法院申诉的权利。那么民事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般诉讼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特殊诉讼时效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时效期间,分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的行使权利,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过了以后,不再享有胜诉权。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几年
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通则》是这么规定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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