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设立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中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会大幅提高,同时,由于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也增强了很多,这使公司能够留住更多能力强的核心人才。那么股权激励个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产生?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股票期权是在行权时发生个税纳税义务;
2、股票增值权是被授权人实际取得股票增值权的现金兑现时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限制性股票是在股票解禁时发生个税纳税义务。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关于股权和期权激励的区别,我们先来看一下股权和期权的区别。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而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来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股份的权利。
实践中,以“股权”和“期权”作为激励的情况都有,具体由公司决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现金流状况、激励对象的诉求等。
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看,股权的权能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分红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红的权益;
2、公司净资产增值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3、表决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行使的相关表决的权益;
4、所有权(含转让、继承、资产处置等):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股份所有者的权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权激励个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产生的内容,股权激励中,需要对激励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