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职教师被判缓刑,要开除公职。缓刑人员能不能担任法人代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被判缓刑的人员还在缓刑执行期的,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法律规定教师缓刑开除公职。
《教师法》第十四条 收费岛剥脱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师判缓刑是要开除公职的。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人员能不能担任法人代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被判缓刑一般不能外出打工。找法网提醒您,缓刑期间受到的限制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犯罪分子要外出打工的,且打工的地方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的,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