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缓刑的适用范围比监外执行的小,缓刑有考验期,而监外执行没有,缓刑通过考验期就的,不再执行原刑罚,而监外执行在不适宜收监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还有剩余刑期的,是需要收监执行的。
判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以下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之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监外执行和缓刑,监外执行更严重。
找法网提醒您,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通俗地讲,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罚的总体时间。
缓刑有案底。缓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刑罚适用缓刑事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监管规定的,考验期满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实际执行。
但刑罚实际不再执行,并不表示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当事人仍然会有相应的犯罪记录,也就是案底,主要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而且,该犯罪记录将被长期保存,不可以删除。
所以,罪犯一旦被人民法院判定适用缓刑,只是说明其罪行较轻,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并有条件不实际执行的不实际,并不代表他的罪行就被轻易的消除,如果因为犯罪再进入司法程序,他之前的犯罪行为还是会作为前科劣迹,对他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