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1-04-29 10: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需要申请诉讼保全,准备诉讼保全来说,要根据诉讼保全的规定来执行诉讼保全,那么,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由于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导致他人遭受损失,被保险人依法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

  二、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6、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诉讼保全保险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诉讼保全的过程中,要按照诉讼保全的要求,提供诉讼保全的保证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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