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

更新时间:2019-09-06 14: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诉讼保全的存在是有重要意义的,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利于后期判决的执行。那么,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多久呢?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

  一、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之前,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执前保全。

  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

  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适用情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提起时间: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适用于诉讼和仲裁)。

  3、管辖法院: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10、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1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二)诉讼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诉讼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法院依职权采取。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5、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

  7、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三)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实务要点:

  1、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载明: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财产的标的类型和金额;

  3、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二)原告、被告身份证明

  1、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营业证执照副本;

  3、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被告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线索应提供把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等信息;

  2、房产线索,应提供房产地址及产权人的信息;

  3、车辆线索,应提供车管所车辆查询单信息;

  4、土地线索,应明确土地坐落号及土地主管部门信息;

  5、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线索、应提供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等信息;

  6、股权信息线索,应提供工商部门的工商内档信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诉讼保全是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以及执行保全的,根据三种保全的不同申请时间是有所区别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到担保书的时间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时间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有时间规定吗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申请保全后,保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请问,诉讼保全申请提出,查封被告财产,法院什么时间执行查封手续
《民诉法》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措施。
创业公司授权个人给水利局签合同.四个月了.创业中间能取消个人合同吗
法律分析: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就必须撤销: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一般幼儿园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什么?
需要根据银行的要求确定
造成公司损失,该怎么办?
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
要去哪里查询老板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呢?
查询自己名下的营业执照的办法: 1、网络查询,即当事人登录各省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通过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工商营业执照; 2、去工商局查询,即当事人要对自己名下
工业园区需要成立行业委员会吗?
为了您更好的管理工业园区,可以成立业委会,具体还的根据您工业园的具体情况
工商部门要求有被注销股东法人签名,但人失联了,咋办
你好,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具体沟通,不合理可以诉讼的
企业2024.1.1被列为收到非正常户,那他23.5月开具的发票,收方需要作废转出吗
你好,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于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