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彩礼纠纷时,法院应当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剔除已清退部分,来处理彩礼的相关返还问题。那么哪些彩礼法律规定要还?处理彩礼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注意事项:
1、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应考虑以下因素:彩礼的实际用途、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2、法院应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
3、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社会习俗等因素综合作出判定。
4、婚前同居数月,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要求离婚且准予离婚的,可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当地民间习俗,依照法理和情理,酌情判决予以部分返还。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哪些彩礼法律规定要还?处理彩礼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前同居数月,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要求离婚且准予离婚的,可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当地民间习俗,依照法理和情理,酌情判决予以部分返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