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然抓到犯罪分子之后就会退还被害人的财产,但是并不是说犯罪分子就一定有财产可以退还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不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不了的,如果犯罪分子有其他财产确定是犯罪所得,法院会强制执行冻结或划拨罪犯人名下的银行的存款。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犯罪危害具有隐蔽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在实施过程中,不法分子为获取公众钱款,多租有办公场所,以注册公司名义聘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和业务营销人员,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为其从事的经济违法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有的甚至以金融机构名义误导群众的判断,骗取群众的信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正规公司和高额利率的掩盖下,人们很难看清它的危害,只有当存款无法兑付的损害后果发生时,人们才能真正看清和了解它的真面目。
2、犯罪后果具有严重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案的涉案金额少则上百万元,多则超过亿元;参与集资的群众少则几十人,多则数千人,且以工薪阶层、中老年人居多。多数人拿出的是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一旦资金不能收回,便会使生活陷入困境,甚至亲友反目,导致上访事件屡有发生,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不仅侵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影响金融机构正常的存储业务,而且,集资款或是被犯罪嫌疑人用于生产经营或是被其投资转贷,返还集资人的高额利率和经营者的管理不善,以及挥霍浪费,致使案发后大部分资金难以追回,给集资人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失,从而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导致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这种非法集资行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这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涉案金额巨大,集资人情绪反应激烈,并且寄希望于司法机关追回损失,因此,到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群体性信访的事件频繁发生。
3、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犯罪嫌疑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往往采用隐瞒经营权限、夸大经济实力和效益等手段,无一例外均以高于银行几倍的回报率为诱饵,诱惑和煽动公众参与集资活动。在集资初期,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按照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坚定被害人的投资信心,一部分先期集资者得到了好处后一方面加大自己的投资量,另一方面动员亲朋好友加入集资者行列,从而不法分子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聚敛呈几何倍增长的非法集资款,之后就会找各种借口拖延利息的支付和退回本金的要求。手段上的欺骗性,使群众很难看清它的危害,以至于报案不及时。
4、犯罪过程具有复杂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聚敛资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达到犯罪目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其犯罪危害在一个个民事“借款合同、投资合同”的掩盖下,完全暴露也有一个时间过程;在犯罪过程中涉案人员众多、身份复杂、周期长,甚至有些案件资金流向不清、案中有案、民刑交织、个人公司交织,导致案发后调查难、取证难、追赃难。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不了的,如果犯罪分子有其他财产确定是犯罪所得,法院会强制执行冻结或划拨罪犯人名下的银行的存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不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