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04年宣布破产,05年成立的股份制公司。给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这种做法对吗?
更新时间:2019-09-21 10:02: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单位是04年宣布破产,05年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公司没有什么经营项目,每年只是收点房租,给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现在有些退休的老同志提出,既然是股份制了,就应该同股同利,给年轻的交养老和医疗,我们既然不用交了,就应该把这部分钱以分红的形式给他们个人,请教专家,这种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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