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属于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也不影响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符合法定结婚条件,那么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有法院执行的去领结婚证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法院被执行人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我国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但其实在我国有以下情况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院被执行人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有法院执行的去领结婚证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